公告资料
(资料图)
证券代码:000989 证券简称:九芝堂 公告编号:2023-039
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
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1)现场会议召开时间:2023 年 5 月 24 日(星期三)下午 14:50
(2)网络投票时间:
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“深交所”)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
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:15—9:25,9:30—11:30,下午 13:00—15:00;
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:15
至下午 15:00 的任意时间。
(3)召开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
(4)现场会议召开地点: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(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
中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 座)
(5)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
(6)主持人:公司董事长李振国先生
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
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
(1)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:
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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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(含代理人)14 名,代表股份 474,546,561 股,占公司
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.4414%。
(2)现场会议出席情况
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(含代理人)5 名,代表股份 427,554,141 股,占
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.9513%。
(3)网络投票情况
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名,代表股份 46,992,420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
数的 5.4901%。
(4)中小股东出席情况
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(含代理人)12 名,代表股份 89,799,703 股,占
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.4913%。
(5)本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。
(6)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达代炎律师、谭翰桢律师对本次股东
大会进行见证,并出具《法律意见书》。
三、提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,对所审
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,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:
非累积投票提案
投票表决情况
提案 表决
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
编码 结果 类别
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
告
中小投资者 89,763,803 99.9600% 3,100 0.0035% 32,800 0.0365%
告 中小投资者 89,763,703 99.9599% 3,100 0.0035% 32,900 0.0366%
其摘要 中小投资者 89,763,803 99.9600% 3,100 0.0035% 32,800 0.0365%
报告 中小投资者 89,763,703 99.9599% 3,100 0.0035% 32,900 0.0366%
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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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 中小投资者 89,796,603 99.9965% 3,100 0.0035% 0 0.0000%
关于续聘公 司 2023 整体 474,510,661 99.9924% 3,100 0.0007% 32,800 0.0069%
中小投资者 89,763,803 99.9600% 3,100 0.0035% 32,800 0.0365%
案
说明: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《股东大会
规则》《网络投票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
有关规定;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
大会的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
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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